屏東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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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訂定「屏東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一百零二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並自102年8月1日起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5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屏府教國字第10213727300號
法規體系:
教育處
圖表附件:
屏東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一百零二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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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屏府教國字第10213727300號函 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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