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1.07.05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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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屏東縣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5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屏府行法字第11010964801號令
法規體系:
城鄉發展處
圖表附件:
屏東縣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修正條文(1100319附件).pdf
1100319註銷府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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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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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一條 本標準依據屏東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及第十
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屏東縣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如附表一。
第三條 屏東縣建築物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之一定金
額工程造價標準表如附表二。
第四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